4月2日,福建省政府与9个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在福州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书。省委常委、副省长陈桦出席签署仪式并讲话。
陈桦指出,福建省政府与各设区市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书,是落实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措施,各级政府要强化责任,精心制订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和责任主体,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履行诺言。
陈桦强调,要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重点解决影响均衡发展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仪器设备图书配置,扎实推进校安工程、寄宿制工程和扩容工程,让城乡孩子基本享有同等就学条件。要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编制标准、岗位结构比例、招考聘用、考核办法、退休教职工的管理和服务等“六个统一”。推进教师校际交流,推广小片区管理和集团化办学,提升一般校办学水平,有效缓解城区择校问题。要不断创新体制,深化招生入学制度改革、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办学评价机制改革和教学课程改革。要积极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18个试点单位要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勇于实践。要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新增教育经费优先用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制定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评估标准和考核办法,加强督导检查,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造福人民群众的重大民生工程,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
日前,福建省与教育部签署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备忘录明确了我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总体目标:全省92个县(市、区,含开发区)到2012年底要实现县域初步均衡发展,到2017年底要实现县域基本均衡发展。具体内容包括制定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师校际交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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